城阳56岁男性于某头天早晨饮酒后驾驶小货车被青岛交警支队李沧大队查获,次酒经查为二次酒驾 。第二天半夜于某再次饮酒后驾驶小货车构成刮擦事故,驾被被城阳交警大队查获 。7月11日,扣证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得知,近日,于某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岁男2016年7月26日下午2时20分,在城阳区夏塔路,于某饮酒后驾驶小货车被城阳交警大队查获,被奖励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奖励 。半年后,性隔经7天的“回炉”学习及考试于某拿回了驾驶证。2018年6月22日晚9时17分,天又在李沧区湘潭路,于某饮酒后驾驶小货车再次被青岛交警支队李沧大队查获,经查为二次酒驾,驾照再次被暂扣 。李沧大队要求于某第二天到中队接受处置,再犯而于某没有到案接受处置。6月23日下午5时20分,次酒在城阳区夏塔路与黑龙江中路路口处,于某驾照被暂扣时期,再次饮酒后驾驶小货车与小轿车刮擦,被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执勤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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