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偷盗罪】2020年1月 ,抢人山东临沂 。微信李某参与某微信群,红包或构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纳并用于购置抗疫捐赠物资的状况下 ,当日抢了2个红包 ,合计300元 。
群成员发现后,要求李某退还,李某拒不退还并分开该群。随后 ,李某再次进入该群 ,并抢了5个红包 ,合计900元。
2020年2月 ,沂水县从原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并退还给被害人。2021年8月,李某被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其行为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性财富利益,判处原告人李某犯偷盗罪,罚金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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