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青岛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市审要求原告陈某在十日内支付拖欠的结首件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2万余元,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带支付房屋租金利息。例公赁住至此 ,共租我市首例因违约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被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结。房欠
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租违我市首个集中树立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2010年配租入住,约案市南 、青岛市北(含原四方区)、市审李沧三区2000余户家庭陆续入住该小区。结首件配租入住后 ,例公赁住一般家庭无合理理由常年拖欠租金,共租并形成恶劣影响 。房欠2013年下半年末尾 ,租违项目控制部门市北区房产运营控制中心对第一批24户恶意欠租家庭送达了律师函 ,大部分欠租家庭在收到律师函后主动补缴租金 ,另有5户仍拒不交纳租金。经法院调停,有4户家庭陆续补缴租金,原告陈某仍未按规则补缴拖欠租金 。近期 ,法院对该案件启动了审理判决,判决原告限期十日内支付合同期内一切欠租同时依照银行同期存款利带支付房屋租金利息。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社会信誉体系树立任务 ,在保证性住房分配等范围,当事人骗取住房保证、恶意拖欠租金等行为将归入团体信誉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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